懷孕12周以內為孕早期。 包括:(1)需要到孕婦居住地的鄉鎮衛生院或者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孕產婦保健手冊》。 (2)醫生為孕婦進行健康評估,詢問既往史、家族史、個人史、還要進行體檢和婦科檢查,做血和尿常規、血型、肝、腎功能等化驗。 (3)開展個人衛生、心理和營養保健的指導,特別強調避免導致胎兒畸形的因素和疾病對胚胎的不良影響,進行產前篩查和診斷的宣傳告知。 (4)根據檢查的結果,填寫第一次的產前隨訪記錄表。如果發現孕婦有妊娠問題或嚴重并發癥,醫生會及時將其轉到上級醫療衛生機構診治。
①家長或監護人按照兒童居住地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接種通知上所指定的時間、地點,帶領兒童并攜帶預防接種證,接受預防接種服務。 ②接種前,基層醫務人員要核對兒童的預防接種證,詢問兒童的健康狀況,告知接種的疫苗品種和副作用。 ③在接受規定疫苗的預防接種前,醫務人員會再次核對信息之后才可以給兒童注射。 ④兒童在注射后要觀察半小時,沒有問題方可以離開。 ⑤醫務人員與家長或監護人預約下次注射的疫苗種類、時間、地點。